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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微专业建设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三次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开设具有小学分、精课程、高聚焦、跨学科特征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培养,提升学生特定领域学术素养、从业能力及知识复合性,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持续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申报范围及核心要求

1.申报范围:列入“需规划建设微专业的专业名单”(见附件1)的应按要求申报。开设学院为建设主体,教务处统筹协调、全程监管。

2.名称要求:微专业名称须严格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双千”计划 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目录确定(见附件2),不得擅自增设、变更目录外微专业,确有特殊需求的,需提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申报。

3.基本要求:参照附件文件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教学和学术水平的项目负责人及跨学科教学团队;开设学院需提供必要的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保障支持,将微专业教学管理纳入本科教学日常管理体系,确保建设质量。

4.开班时间:本次立项的微专业须于520日之前完成招生工作。

三、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各教学单位于43日前(周五),提交《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2.评审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优先立项思路清晰、基础扎实、贴合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优势的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四、建设内容及验收要求

各微专业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招生简章等资料编制,规范开展招生、教学及考核工作,留存完整过程性资料(含宣传照片、招生记录、教学档案、考核材料等);项目完成后,学校组织答辩验收,重点考核招生成效、课程质量、修读学生数、就业情况等指标(见附件4),验收合格后方可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五、考核及经费拨付

1.考核等级:验收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项目取消将予以撤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建设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2.经费拨付:经费实行结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其中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5万元,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3万元,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拨付经费;2026年优先资助去年已开设并完成验收的微专业。

附件:

1.需规划微专业的专业名单

2.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

3.西安文理学院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4.西安文理学院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5.西安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方案(试行)》(西文理教发〔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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