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2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毛小霞,女,我校学前教育学院2023级学前教育专业3班学生,学号:3301220421。该生于2024年12月16日因病办理了休学手续,按规定应于2025年12月16日之前办理复学手续,但经过多次通知,仍未办理复学手续。
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文理校发〔2018〕59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拟给予退学处理。
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文理校发〔2018〕59号)第六十条规定,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6年3月12日起60日,公示期满即视为已告知本人,期满后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间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8240306
教务处
2026年3月12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陕西高校本科育人典型案例凝练与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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