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西安市社科院“文理专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项目结题质量与验收率,科研处定于2026年6月组织开展本年度社科文理专项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范围:202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
2.结题材料:项目结项书;项目研究报告;立项证书复印件;成果复印件(含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原件备查)。申请结题的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装订说明: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编排,采用白色封面胶装,总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二、结项条件
(一)重点项目
项目结项需提交2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阶段性成果须从以下条件中择其一结项:
获立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4万元;或出版专著1部(与6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合作可算作第一作者);或在学校规定的C类及以上推荐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取得B类及以上智库成果1项。
(二)一般项目
项目结项需提交1.5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阶段性成果须从以下条件中择其一结项:
获立1项地市厅局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3万元;或出版编著一部(与6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合作可算作第一作者);或在学校规定的D类及以上推荐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取得C类及以上智库成果1项。
(三)专项项目
青年专项:项目结项需提交1.5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阶段性成果须从以下条件中择其一结项:
获立1项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级别项目立项;或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2万元;或出版编著一部(与6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合作可算作第一作者);或在学校规定的E类及以上推荐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取得D类及以上智库成果1项。
科研管理专项:项目结项需提交8000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并获学院院长或部门领导批示。
三、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须对本单位拟结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填写《文理专项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统一报送:所有结题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提交。
3.截止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1.2021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说明,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出具是否同意结项或撤项的意见。未按时结项且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将予以终止处理。
2.2022–2023年立项项目:如确无法完成,可申请撤项。
3.2024年立项项目:应按期结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4.2025年立项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的,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项。
本次参加结项项目的教师不能申报本年度的“文理专项”项目。
凡申请撤项的项目,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的撤项申请,并全额退还已拨付的项目经费。被终止的项目,须追回全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取消下一期“文理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并按时报送。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8821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