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战略,扎实推进我校“最懂西安”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城市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西安市社科院—西安文理学院”战略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西安地域特色与发展需求,聚焦基础理论创新与应用对策研究,强化有组织科研,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安新篇章贡献文理智慧。
二、申报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
面向选题前沿、研究基础扎实、具备冲击省社科基金及以上高层次项目潜力的课题,重点支持教师补齐研究短板、完善申报材料、提升项目竞争力。
立项数量:约15项
资助标准:1.5万元/项(立项资助40%,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二)特色学科研究专项
围绕学校特色研究领域与西安城市发展重大现实问题,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西安学:挖掘西安历史文化、城市治理、区域协同等特色资源,助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关学:传承创新关学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秦岭学:聚焦秦岭生态优化、文化传承、历史考古、山城关系、产业融合等领域研究,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4.交叉学科: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学院协同研究,回应重大现实问题与学科前沿热点。
立项数量:约15项
资助标准:1万元/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三)其他专项
1.青年博士专项: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前期积累,选题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新视角,前瞻性、应用性,避免大而空、重复研究。
2.科教融汇专项:推动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支持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学案例设计与实践项目落地,强化科教融合实效。
立项数量:约15项
资助标准:0.5万元/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
本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经学校初评进入拟推荐名单,无在研社科文理专项者,自动纳入支持范围。
(二)特色学科研究专项
选题须紧扣学校特色学科方向,具备鲜明辨识度与独特性,能够完善学科研究体系、凝练标志性成果,杜绝同质化、一般性常规研究。
(三)其他专项
1.青年博士专项: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为我校在职青年博士教师。
2.科教融汇专项:我校在职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主讲同一课程三轮次以上,主持纵横向科研项目并具备可转化成果。
四、申报要求
1.选题自主:不设统一课题指南,申请人自拟题目并明确学科分类。
2.限项申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限报1项;主持在研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社科文理专项项目者不得申报;2022年以来有科研项目撤项或终止记录者不得申报(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按单独规则执行)。
3.成果署名: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安文理学院”;阶段性成果须标注“‘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市社科院战略合作项目’+项目编号”。
4.鼓励师生协同: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下载附件1《申报书》、附件2《论证活页》,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字。提交纸质版《申报书》3份、《论证活页》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附件3《申报汇总表》,统一汇总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材料名称)。
3.受理截止:2026年6月12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评审与经费管理
1.评审组织:科研处组建校内外学科专家、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服务重大战略、突出学科优势、强化成果导向”原则实施分类评审。
2.结果公示:立项结果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步在学校官网、科研处网站、学科建设钉钉群发布。
3.经费拨付: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分两次拨付经费,其余专项经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七、结项条件
完成时限: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为1—3年,其余专项为1—2年。
1.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立项省社科基金项目或部级、国家级项目1项;立项其他省级项目2项。
2.特色学科研究专项
提交1.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成果摘要,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入围国家级项目学校种子选手;立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签约横向课题并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出版C级及以上专著1部;在D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唐都学刊》发表论文1篇;形成C类智库成果1项。
3.青年博士专项
提交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成果摘要,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积极申报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立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签约横向课题并到账经费2万元以上;出版专著1部;发表E类期刊论文2篇(指导学生发表最多计1篇);形成D类智库成果1项。(在《唐都学刊》发表论文1篇可算完成两项条件。)
4.科教融汇专项
提交科研转化教学案例5份,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立项教学改革项目1项(校级主持/省级团队成员);发表教学类期刊论文1篇;获得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校级第一序列;校级第二序列前三/第三序列第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明辉 联系电话:8821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