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首届校级优秀本科教材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拟评选优秀教材6部左右,各学院限额申报2项。
二、评选范围
(一)由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于2023年1月-2025年12月期间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行,并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中使用的各种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二)申报可选择“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申报,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三)每位教师作为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不超过2部,最终立项获奖不超过1部。
(四)数字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支持。
(五)以下教材不在参评之列: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2.已入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应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四、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应根据评选范围要求,认真梳理本院教师作为第一主编(作者)出版的教材情况,积极动员、精心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须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排序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材料提交
1.《西安文理学院首届优秀本科教材汇总表》(附件1,请各学院对申报教材的内容进行政治审核和编写水平审核,并进行排序,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2.《西安文理学院首届优秀本科教材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
3.附件材料(附件3,一式五份,自愿提交);
4.最新版次印次的教材样书2本(套)。
每种教材的纸质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正、背面分别贴《申报书》封面、袋内材料明细表。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教材候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五、评选奖励
学校将依据《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西文理校发〔2026〕8号)对获评校级优秀教材的主编(作者)团队予以表彰,并将其作为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各及优秀教材评选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材建设高质量发展。
六、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务处教学科(明德楼D0101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学科。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宇 联系电话:882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