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总纲,聚焦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深化产教融合,系统构建课内外一体化协同育人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本年度研究生教育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启动2026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多学科交叉融合背景下研究生课程体系优化与实践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协同育人机制创新
(4)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全过程评价体系构建
2.产教融合类
(1)校企联合培养基地运行机制与效能提升研究
(2)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路径与政策保障
(3)产教融合特色课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探索
(4)专业实践环节质量监控与考核标准研究
3.文化融入类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研究生教育的路径研究
(2)“五育并举”视域下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构建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组织教师围绕上述方向或自拟选题申报。
(二)项目资助经费
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三)项目结题条件
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核减下一年度该学院申报名额:
1.提交结题报告1份,全面总结项目研究背景、研究设计、实施过程、研究数据、改革成效、存在反思及可持续推进计划。
2.根据研究方向提交对应成果:综合改革类、产教融合类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课程体系方案、机制文件、实践案例等);文化融入类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及融入实践方案、成效证明材料。
3.所有项目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或成果,提交1份成果推广方案,供各学院参考借鉴,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教改项目。
4.项目周期内至少组织1次校内或校外专家指导论证,形成完整的专家指导档案(含会议纪要、意见回复、成果迭代版本),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二、校级思政精品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
(一)立项要求
1.面向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思政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与教学团队,推动“习语金句”进课堂,推进不同类型的课程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2026年重点培育1-2门思政精品课程、3-4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2.课程须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课程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结题条件
1.课程建设要求:每门思政精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贴合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形成完整的课程建设成果,包含课程建设方案、教学设计样例、思政元素融入案例、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内容,具有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2.结题标准:思政精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形成可推广的课程建设模式,纳入学校思政课程资源库;校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达到对应级别示范课程建设标准,完成立项时设定的建设目标,通过对应级别评审及认定,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需提交思政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确保思政课程教学质量提升成效可量化、可检验。
三、校级优质教学案例培育项目
(一)立项要求
1.教学案例应立足真实教学场景,反映行业前沿问题,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要求。各学院应依托产教融合平台,联合行业企业开发高质量案例,推动案例教学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广泛应用。学校重点培育教学案例3-4个,并纳入教学资源库,供全校共享。
2.推荐案例应以该学位授权点的核心课程为主,适度考虑选修课程。
3.案例应依托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规模与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案例内容及其案例制作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5.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6.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7.案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团队成员应为学校教师或校外导师,且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行业企业经验的领域技术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8.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原创性的且在真实教学场景中多次使用的优秀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高校免费开放。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结题条件
1.案例要求:每篇案例需贴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行业实际问题,包含案例背景、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实践成效、反思总结等内容,具有真实性、针对性和示范性。
2.结题标准:校企联合开发的优质教学案例需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及认定,纳入学校研究生教学案例资源库,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优秀案例。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能全程主持项目研究工作。
每个申报人限申报1项,不得同时主持或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各培养学院每项目类别限报3项;团队申报需明确主持人,主持人需承担主要研究工作。
申报项目需贴合研究生教育实际,研究方案科学可行,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注重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建设需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突出研究生培养特点,避免与本科同类项目同质化。
五、申报程序
2026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相关项目(含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思政精品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学案例)立项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正、重在应用、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评审确定。具体立项程序包括:
1.项目申报: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申报,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完成学院内部审核。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学科优势和实际需求,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按照项目类别,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重点审核申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价值、预期成果等,确定拟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
4.网上公示:研究生院依据评审结果,对拟立项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优质教学案例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印发立项文件,并通知项目主持人启动项目建设。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 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项目:填写《西安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课程建设方案、教学设计样例等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优质教学案例:填写《西安文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见附件3),提交教学案例文本、校企联合开发证明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学院需提交《2026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2026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6)《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类型+申报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广泛动员教师参与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2.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和研究方案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确保研究成果质量;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过程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3.研究生院将定期跟踪项目进展,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表彰,对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项处理。
4.各学院要以本次综合改革为契机,大胆探索研究生教育育人新模式、新路径,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李庆 联系电话:81870372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