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4〕135号)、《西安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25〕8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2026学年2025级新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600元/生/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定向培养除外);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界定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定期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记录。
3.担任企业、单位职务。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等。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西安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西安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无固定收入证明,方法为: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年度选择2025年,2025级研究生需在2025年9月-10月无固定工资薪金收入(无固定收入证明培养学院留存备查)。
对因存在固定工资收入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应详细告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并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学院保留相关记录并存档。
(二)学院审查。各学院应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档案情况、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情况及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并由各学院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应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11月12日前,各学院将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以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纪要、公示图片、《西安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楼D0403)。电子版发送至yjsy@xawl.edu.cn。
(三)学校审定。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查相关情况,确保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精准发放到位。各培养学院应妥善保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
(二)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