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5年重点学科建设专项预算安排,结合学科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现下达2025年第二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相关申硕学位点及新立项学科交叉建设点)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以加强成果产出为导向,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硕士学位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建设需要的标志性项目和成果。
2.可用于推进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
3.可用于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等。
4.可用于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
5.可用于达到其他可以支撑申硕学位点基本条件或学科交叉建设的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1. 用于成果培育的直接费用不低于70%,主要包括: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费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
2. 办公耗材费及其他不高于20%。
3. 预算(含上半年预算及本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目标为:三季度80%,11月底92%,全年保证95%以上。每季度末,对未达到预算执行进度的资金,学校予以收回统筹安排。
4.为充分发挥专项经费激励导向作用,对于经费使用效能突出、成果产出显著且执行进度高效的专项项目,在后续经费预算安排中予以优先支持。
5. 具体报账要求以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1. 硕士学位点及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包含了学院办学的核心要素,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标国家条件与任务做到专款专用,以为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培育高水平成果,充分激活专项经费的产出潜能。
2. 学科交叉建设点牵头学院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财、物的统筹保障,对学科建设成效负领导责任;学科点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责任人,负责团队成员的优化调整及培养,负责学科调研及学科方向论证,负责学科专项项目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学科的规划、分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及总结等工作,并对学科建设成效负责。
3. 在学校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各学院要激发内生动力,将学院经费及资源配置聚焦到硕士学位点及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上,扶持新兴交叉学科建设,持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4. 请严格参照台账模板(见附件1)进行分项编制专项经费使用台账,填报数据要核实准确。
5.在对上半年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硕士学位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经费使用情况的核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办公耗材费及其他”支出占比偏高。为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能,现要求“办公耗材费及其他”支出占本项目总经费比例超过20%的专项项目撰写情况说明,重点涵盖以下内容:一是“办公耗材费及其他”支出的具体用途;二是通过该部分费用投入所孵化产生的成效情况。
6.经费使用台账及“办公耗材费及其他费用支出情况说明”由学院院长亲自审核把关签字确认,于2025年11月28日前按时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督导办公室。
联系人:黄科 联系电话:88216716
附件:
1. 西安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模板)
2. 相关申硕学位点及新增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明细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