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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新增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实际,结合学科建设及硕士点培育项目预算安排,现下达2026年新增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以加强成果产出为导向,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学科交叉建设点建设需要的标志性项目和成果。

2.可用于推进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

3.可用于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等。

4.可用于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

5.可用于达到其他可以支撑学科交叉建设的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1. 用于成果培育的直接费用不低于70%,主要包括: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费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

2. 办公耗材费及其他不高于20%。

3. 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6月底≥50%,8月底≥66.67%,9月底≥80%,11月底≥92%,全年达到100%。请各相关单位科学谋划部署,确保完成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4. 具体报账要求以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1. 学科交叉建设点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学科交叉建设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财、物的统筹保障,对学科交叉建设点的建设成效负领导责任;学科交叉建设点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责任人,负责学科交叉建设点具体事务组织实施与管理,对学科交叉建设点的建设成效负直接责任。

3. 在学校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要激发内生动力,将单位经费及资源配置聚焦到学科建设上,持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4. 经费使用效能评价是建立学科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中的重要一环,经费使用效能的优劣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主要依据。

5. 请严格参照台账模板(见附件1)进行分项编制,填报数据要核实准确,并由单位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按本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报送。

联系人:黄科 联系电话:81870372

附件:

1. 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模板)

2. 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新增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明细表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8日

下一条:西安文理学院关于第五批学科交叉建设点拟立项名单及第二批学科交叉建设点验收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