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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4-01    点击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接收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 (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要求。(见附件)

、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程序如下:

1.发布调剂信息。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8日正式开通后,研究生院将在该系统公布缺额专业情况。调剂信息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考生筛选。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审核,按照择优复试原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对调剂考生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招生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专业性、学术性要求及其他业务要求。

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科学性。

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院、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学院、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4.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允许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逐一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5.调剂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一致。

6.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统一对外公布。

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接受了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才确定为拟录取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未按规定接收待录取通知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执行。

四、各学院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8216716

(二)招生学院咨询方式:

序号

所在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

师范学院

惠老师

029-88215365

huixinle0801@163.com

2

学前教育学院

黄老师

029-88234873

813026643@qq.com

3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9-88272280

421437483@qq.com

4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杨老师

029-89564467

425917432@qq.com

五、其他

1.学校将根据各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结合学科特点、培养条件及质量保障等因素,经集体研究后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在调剂过程中,针对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调剂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以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为准。

2.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学科专业调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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