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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2026年学科建设及硕士点培育项目预算安排,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实际,现下达2026年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以加强成果产出为导向,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建设需要的标志性项目和成果。

2.可用于推进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

3.可用于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等。

4.可用于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

5.可用于达到其他可以支撑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基本条件或学科交叉建设的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1. 用于成果培育的直接费用不低于70%,主要包括: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费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

2. 办公耗材费及其他不高于20%。

3. 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二季度达到50%,三季度达到80%,11月底达到92%,全年达到100%。请各学院科学谋划部署,确保完成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4. 具体报账要求以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1. 博士培育点及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包含了学院办学的核心要素,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标国家条件与任务做到专款专用,以为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培育高水平成果,充分激活专项经费的产出潜能。

2. 学科交叉建设点牵头学院具体负责学科交叉建设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财、物的统筹保障,对学科交叉建设点的建设成效负领导责任;学科交叉建设点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责任人,负责学科交叉建设点具体事务组织实施与管理,对学科交叉建设点的建设成效负直接责任。

3. 在学校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各学院要激发内生动力,将学院经费及资源配置聚焦到博士培育点及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上,扶持新兴交叉学科建设,持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4. 经费使用效能评价是建立学科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中的重要一环,经费使用效能的优劣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主要依据。

5. 请严格参照台账模板(见附件1)进行分项编制,填报数据要核实准确,并由学院院长亲自审核把关,按本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报送。

联系人:黄科 联系电话:81870372

附件:

1. 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模板)

2. 博士培育点、申硕学位点及学科交叉建设点专项项目预算明细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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