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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2017年供热采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量: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冬季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8】15号)文件精神,2017年新的供热采暖补贴标准调整为:在职及离休人员厅级3200元,副局级3000元,处级2800元,科级及以下2300元,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照处级标准,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人员、工勤人员比照科级及以下标准。退休人员中处级及以上职务者、高级技术职称者参照在职人员标准,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人员和工勤人员2360元。

2017年11月份供热采暖补贴已按原标准市级1550元,局级1100元,处级(高级职称)950元,科级及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工勤)800元发至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因此,此次只对供热采暖补贴差额进行发放,差额部分将于近日发至个人工资账户,请注意查收。

 

                                 事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