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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31 浏览量: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所有应聘人员持准考证由学校南门进入校园。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2.西安文理学院2026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学校自办二级专业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二级专业所属一级专业的证明材料;

注:须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APP”或小程序、“微留服小程序”(能上网查询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其它APP或小程序均可),并绑定本人信息,复审现场交工作人员查验。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具有1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含党、团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6.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对应工作阶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陕西社会保险APP下载打印);

7.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资质证明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8.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注:以上材料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应聘人员,其余材料不予退回。未提交有效《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等身份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学校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在递补过程中,若无法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取消递补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招聘后续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9-88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