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年)》(市政办发〔2025〕36号)精神,支持高校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西安市科技局下发了“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任务的驻市高校推荐的已完成成果就地转化项目,聚焦半导体与光子、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
二、入库条件
(一)企业已与成果来源高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知识产权清晰。
(二)项目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良好的转化及产业化条件,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须提供成果来源高校出具的项目推荐函,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
四、入库流程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项目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9日。
(一)线上填报。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由项目负责人注册登录后按项目申报书有关要求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由各推荐高校对项目进行初审,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在管理系统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