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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弘扬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的优良传统,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学校正积极推动新校史馆建设工作,新建校史馆计划于2020年正式开放使用。为保证校史馆内陈设物料、文案构建能够真实、客观、生动、全面的展现学校历史发展脉络,西安文理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和海内外校友征集实物、图片、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发布史料征集公告如下:

  一、校史资料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学校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二)各个时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专家、教授的个人照片,聘任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重要文档的原件和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实物和照片。

  (三)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及教学科研、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史实记录材料,如文件、证书、奖杯等。

  (四)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五)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参加的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生产实习、生活的照片和实物。

  (六)与国家、省市领导人、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合影照片及其讲话稿、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七)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八)国内外机构、海内外各界人士、校友捐资助学的资料、照片等。

  (九)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十)学校各时期制发的具有校史价值的印刷品、实物,学校使用过的印章、校徽、纪念章、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饭卡等)的实物和照片;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十一)后勤及校办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二)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等资料、实物、照片。

  (十三)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

  (十四)反映各个时期校园生活人和事的回忆文章或个人日记。

  (十五)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校史资料征集方式

  根据校史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主要采取捐赠、寄存、复制、购买等几种方式。

  捐赠:向学校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实物、照片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学校所有。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纪念品各一份,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证书、纪念品费用)

  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校史馆展出并保管。学校与寄存人签订寄存协议,学校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学校给寄存人颁发证书、纪念品各一份。(证书、纪念品费用)

  提供线索:校友和师生员工对散落在社会上重要的史料、实物提供线索,学校收集到实物后,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以资鼓励。(证书、纪念品费用)

  复制:对于提供的校史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学校复制(印)。学校给提供人颁发证书、纪念品各一份。(证书、纪念品费用及产生的实际费用)

  购买:对具有重要校史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或实物,经鉴定后可采取购买方式获得。(产生的实际费用)

  三、相关的权益维护 

  对确认收藏的校史资料:

  (一)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交换的校史资料归学校所有,学校档案室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如有公开展出,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

  (二)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学校档案室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可优先并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学校档案室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凡寄存学校档案室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并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五)不愿捐赠的可经学校档案室复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四、校史征集要求和方式

  (一)征集年限:不限。

  (二)征集时间:2018年9月起。

  (三)提供图片资料的须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须附简要的文字介绍(见附件)。

  (四)校史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电话、书信、Email或面谈的方式联系。特殊情况校学校校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西安文理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林雅   刘晓瑛

  地  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西安文理学院综合档案室

  电  话:029-88215404

   附件: 校史馆资料征集工作流程图和西安文理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wcm.files/upload/CMSxawl/201810/2018100902420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