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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及时了解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决定对我校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全部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开展的进度、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项目后续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 

1.所有项目须提交《西安文理学院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2,正反打印,左侧装订,13份),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附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相关辅助材料(1)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结合各项目所提交材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立项项目,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停止该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 

3.请各学院将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13日前报送至教学科。

联系人:宋新涛

联系电话:88269391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2015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

         2.西安文理学院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报告

   

                                   

                              201611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