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放管服”工作要求,科研处对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做了如下部分调整,请大家注意并照此执行:
1、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汇总各类岗位人员科研工作量,将汇总结果报科研处。科研处负责对高质量成果(奖励成果)进行复核抽查,并负责上报相关部门。
2、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秘书需要看原件进行核对。注意:上传数据用PDF版,必须完整!
(1)论文上传: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加重标识自己的论文)、本人论文正文页。对于有检索证明的需上传检索证明(SCI检索按中科院检索系统大类执行)。
(2)著作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部分)、前言、后记。
(3)获奖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
(4)项目上传:立项书、到账经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5)专利上传:专利授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其它成果类推。
3、审核执行标准是《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西文理校发【2018】73号文件。
4、只需成果主持人进行成果的系统录入,录入时必须将参与人信息完整录入(据此进行得分的分配)。同一成果参与人不要再次录入系统!!!
5、统计时间段:2017.11.1——2018.10.31。
请各位科研秘书审核时,一定严格把关,严格按文件执行。在系统审核时,所有信息完整正确无误后再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否则到学校审核是一律做退回处理。另,若出现弄虚作假、产生纠纷,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个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会做相应处理。
科研处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