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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06 14:41

转发“关于开展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科研管理单位

为 了更好的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为提高我省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 好又快发展,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社科普及工作,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社科普及名家、优秀社科普及作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 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科普及名家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科普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

2.热心科普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

3.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的知名社科专家;

4.在 “社会科学普及周”、“社科知识下基层”、“长安讲坛”、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

(二)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奉献、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的社科工作人员;

2.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的社科工作人员;

3.在组织“社会科学普及周”、“社科知识下基层”、“长安讲坛”、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三)优秀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条件

1.在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强,具有陕西特色的著作、画册、调研报告及其他科普作品;

3.普及面广,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的科普读物。

三、报送办法

请各学院和科研机构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把为我省社科普及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社科普及名家、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上来;把近三年(200911日至20111231日)以来公开出版的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公民人文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图书、画册、调研报告、音像作品等)推荐上来。

被推荐人或作品按照要求一律填写《推荐表》(可在陕西社科网下载)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工作者要附相应的先进材料、照片等(包括获奖或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报送原件三份,2012910日前上报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立炎  联系电话:88259856

材料报送邮箱:xawlkyc@163.com

附件:

1、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名家推荐表 点击链接下载

2、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表 点击链接下载

3、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推荐表 点击链接下载

 

          科技处   

      20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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