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和我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相关政策。
2、制定本中心的研究方向、重点以及科研规划。
3、编辑出版《长安历史文化研究》论文集和长安历史文化丛书。
4、承担相关专业的教学任务,参与教学活动,建立研究与教学互动机制。
5、积极申报各类课题,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6、积极开展咨询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服务。
7、做好学院分配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