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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量:
根据《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评审结果的通知》(市教党办发〔2014〕6号)精神,经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确定俞华等以下同志具有政工系列职称任职资格:
俞华、张丹军,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26日算起;
柏凯、向维娜、周薇,具有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8月31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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