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及广大师生员工:
2025年“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现将假期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反诈、交通、防火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及提高应对技能。
2.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各单位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学校书面报告。
3.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放假离校情况,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强化公寓门禁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突和信息报送。
4.规范安排科研实验活动,严守安全操作标准红线。各单位要规范实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更应严格管控。
5.加强校内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提升安全服务责任意识。校内各临时用工单位要认真登记临时用工人员信息并及时备案。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开展用工人员宿舍安全检查,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发生电器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6.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护网底。开展施工项目的单位要监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警示警语安全设施等到位。
7.加强安全风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仔细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潜在的矛盾纠纷,要重视安全信息掌握收集,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安全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9.清明节期间注意出行安全,文明祭奠,不在野外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过文明、平安假期。
(校园安全指挥中心报警电话:88241110)
保卫处
2025年4月2日